索 引 号 11150500761055102R/2024-04465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文  号 通政办字〔2023〕1号
成文日期 2022-01-07 公文时效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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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通政办字〔2023〕1号
成文日期 2022-01-07
公文时效 有效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辽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1-13 17:53

信息来源:

通辽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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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3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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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通辽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17

    (此件公开发布) 

通辽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不断提升全民健身服务水平,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和健康需要,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结合通辽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增强人民体质,提升健康水平,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丰富健身形式作为体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彻新发展理念,补短板、强弱项,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推动全民健身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2025年,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形成自觉,健身热情普遍高涨,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有力提升,城乡居民体质有效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占全市总人口38.5%,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保持92.5%以上。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新建居住区要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人均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名。推动体育产业发展,提高体育产业生产值。

二、主要任务

(三)夯实全民健身设施基础

1. 完善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提升健身供给能力。借助国家“十四五”期间全民健身补短板有力时机,编制项目,积极申报,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的项目落地。完善城乡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对现有破损、陈旧、老化的体育场地场馆、健身设施进行维护翻新。鼓励社会力量,对城区废弃的厂房、仓库等场地改建为健身活动场所。优先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多功能运动场、体育公园、小型足球场地等健身设施,并统筹增加应急避难(险)功能设施。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逐步推动符合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有序向社会开放,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向学生和社会开放,实现体育资源共享。各类公共体育设施根据其功能、特点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低收费或免费开放。加强全民健身设施管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监管体育设施,不断提高全民健身设施管理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教育局、体育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2. 增加农村牧区、社区体育健身设施供给。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的原则,参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指导标准,按照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2.6平方米的要求,充分挖掘供地潜力,搞好综合开发和改造,合理利用空置场所和附属空间,做好城市体育场地设施规划,支持苏木乡镇建设小型全民健身中心、配建多功能运动场、健身路径、社会足球场等,确保行政村(社区)至少配备1套全民健身器材。全市新建、改造不少于5个体育公园,建设至少一个智慧体育公园。责任单位: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体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教育局、民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水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卫生健康委、林业和草原局、乡村振兴局)

3. 推动冰雪场地设施建设。积极推动群众冰雪运动发展,鼓励各地区通过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建设冰雪运动场地设施,引导群众参与冰雪运动健身。支持各地区利用公园、广场、空闲地等建设室外滑冰场,支持大中小学校利用现有条件浇筑冰场、开设滑冰课程,配备小型多样的旱地冰雪器材,带动校园冰雪活动向四季拓展。责任单位: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体育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4. 提升公共体育场馆服务水平。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确保开放服务达到《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要求。积极有序推进信息化建设,数字化升级改造体育场馆。鼓励具备开放条件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公众开放。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公共体育场馆开放管理工作,提升场馆使用效益。责任单位: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体育局、教育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

(四)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内容

5. 全力打造群众体育品牌赛事。以传统节假日为重要时间节点,举办科尔沁运动大会、社区运动会、农民“丰收节”趣味运动会、沙漠那达慕、大众冰雪运动等为主线,积极举办国内、区内较高水平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打造通辽城市名片。组织好全市品牌全民健身赛事,不断扩大市、旗两级全民健身运动会以及各类人群综合性赛事的赛事规模和覆盖人群。积极开展赛马、博克、安代、布鲁等民族体育运动。继续打造“一旗县一品牌”品牌赛事,指导、鼓励和支持各旗县(市、区)因地制宜开展群众体育赛事活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6. 强力推动足球改革发展。深化足球2+3”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各级足球工作组织领导机构作用,加强宏观指导和组织引导。加大公共财政对足球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旗县市、区至少有111人制足球场、15人制笼式足球场。以足球特色学校为抓手,不断夯实校园足球;以青训基地为抓手,加强青训体系建设;以足球协会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足球改革发展;以普及推广县域足球为抓手,推动社会足球蓬勃发展。旗县(市)至少建立1支群众足球队,市辖区至少建立2支群众足球队。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成立足球队,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要建立不同年龄段的足球队伍。广泛开展形式多样、适合不同年龄段人群参与的群众性足球活动,组织跨省、跨区域足球联赛。责任单位:市体育局、直属机关工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政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构筑多元体育服务网络

7. 积极鼓励示范带动形成品牌效应。鼓励各旗县(市、区)依托城市形态、产业基础和区位优势规划体育产业空间布局,发展以足球、马拉松、冰雪、赛马、自行车、汽车自驾游、沙漠休闲、民族传统体育等项目为代表的特色品牌。与文旅等部门合作,精心打造展现自然风光、历史人文的体育旅游产业和户外运动产业集群,打造具有消费引领带动作用的体育竞赛表演产业集群。支持举办各类体育表演赛、明星赛、联谊赛、对抗赛、邀请赛等,推动体育竞赛与文化表演相结合。扶持民族地区发展民族特色体育产业,打造蒙古象棋、搏克、赛马、弓箭、布鲁等具有民族特色的体育竞赛表演品牌项目,形成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民委、民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局、文化旅游广电局、林草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8. 健全体育社会组织体系。充分发挥旗县(市、区)体育总会作用,推进基层体育总会规范化建设。持续建设苏木乡镇(街道)体育总会。鼓励支持各行业,机关、企事业单位,城市街道,农村社区发展各类群众性体育社会组织,组建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适合由体育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体育服务事项交由体育社会组织承担。扶持体育社会组织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积极承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项目、社会公益活动,激发体育社会组织内生发展动力。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民政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提升全民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9. 扩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规模。持续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培训,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和专业技能培训,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技能和水平,每年培训不少于200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管理系统,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化管理。支持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发挥作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0. 丰富科学健身指导供给模式。开展“科学健身大讲堂”“健身指导上云端”等活动。结合社区运动会,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进家庭、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牧区,为广大群众提供“点单式”近距离健身指导。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系统化、规范化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充分利用各旗县(市、区)设立的国民体质监测站点作用,开展常态化体质监测,完善面向大众、功能多元的国民体质监测网络。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1. 丰富重点人群健身活动供给。依托科尔沁运动大会,积极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机关党工委及各单项体育协会作用,开展职工赛事活动、旗县市区赛事活动、农村牧区赛事活动、民族体育赛事活动、社区赛事活动等,活动人群涵盖职工、妇女儿童、青少年、老年人等人群健身需求。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的体育干预,组织开展“三大球”、田径等赛事活动。鼓励在配备公共体育设施的社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增设适合学龄前儿童大动作发展和身体锻炼的设备设施。在绿地、广场等增设老年人体育活动场地标识,提高体育场馆、健身设施等适老化程度。支持举办各类残疾人体育赛事,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活动,完善公共健身设施无障碍环境。推广普及广播体操,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配备健身房和健身器材。责任单位:市体育局、直属机关工委、老龄委、教育局、农牧局、乡村振兴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七)加大推进体育产业发展

12. 深挖体育消费潜力。鼓励创新体育消费政策,发放体育消费券,推动全民健身。丰富体育比赛、表演、观赛、传播等方面体育消费供给,形成新的体育消费增长方式。推进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为群众体育消费创造条件。推动体育产业、体育服务业向农村牧区延伸,助力乡村振兴,惠及更多农牧民。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八)推进全民健身协调融合发展

13. 深化体教融合。重点实施体育项目进校园,开展体育特色课程,创建校园体育兴趣班、体育社团等,打造20所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引导学生积极参与体育锻炼,保证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有效锻炼时间。根据青少年不同年龄段和项目特点,优化青少年体育赛事,带动青少年参与全民健身活动。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结合“双减”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锻炼意志。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体育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4. 推动体卫融合。加强体育与卫生健康部门的协同,发挥体育运动在慢性病运动干预、疾病防治及康复等方面的作用。充分利用“融合”优势,推动健康关口前移,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做实体卫融合。设立体医融合点位,添置设备,培训队伍,科学运营,随时为周边群众开运动处方,防慢病治未病,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好事。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教育局、体育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5. 促进体旅融合。将现有的特色赛事活动做大做强做精,促进体育与文化、旅游有机融合,培育具有通辽特色的赛事产业。利用我市的草原、沙漠、山地、田园等资源,开展汽车摩托车越野、自驾游、登山、民族体育、农民趣味运动会等赛事和体育休闲活动,通过赛事引领,带动体育、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文化旅游广电局、体育局、乡村振兴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6. 推动建设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围绕健康中国、体育强国建设及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等目标,坚持以不断满足人民的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全民健身促进全民健康为主线,提升群众的体育参与水平和质量为核心,积极倡导运动促进健康理念,拓展公共体育空间,开展科学健身指导,打造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定期举办综合性运动会、全民健身运动会和社区运动会。把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管理目标,重点扶持较为落后的旗县和农村牧区发展全民健身事业,朝着建设全民健身示范城市的目标推进。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九)营造全民健身良好社会氛围

17. 厚植全民健身文化底蕴。弘扬奥林匹克精神、中华体育精神,普及全民健身文化。构建体育文化全媒体传播格局,依托传统媒体、新媒体宣传体育运动促进健康理念,普及全民健身知识,推广科学健身方法。通过举办全民健身展演、体育文化展览展出等,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支持全民健身发展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8. 加强体育文化宣传。加强宣传引导,传播体育正能量。大力塑造先进典型,讲好通辽体育故事,传播通辽体育声音,促进居民的健康意识和体育参与意识不断提升。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加强新媒体建设,提高舆情应对和突发事件处理能力,构建体育宣传大格局。加强和扩大对外体育文化交流,组织优秀运动队伍和知名体育人物参加社会活动,提升通辽体育的影响力。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十)加强组织保障。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工作协调机制,在市政府的指导统筹下,加强体育与其他部门的沟通,积极推动建立跨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全民健身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各相关部门(单位)分工协作,推动全民健身重大政策落实落地。深化体育公共服务“放管服”制度改革,强化县域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职能,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监管制度。

(十一)落实经费保障。将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发展规划及城镇建设规划,落实项目用地和建设资金。加大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拓宽社会资本投入全民健身事业渠道,促进社会资本参加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加大政府对体育公共服务资金投入,安排体育专项引导资金推进体育产业和事业发展。深化体育“放管服”改革,加强体育行业规范和监管措施,促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年增加体育事业发展经费。

(十二)健全安全保障。坚持防控为先和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疫情防控。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监管、应急保障机制。对各类健身设施的安全运行加强监管,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坚持防控为先,坚持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十三)优化人才保障。推动全民健身人才队伍与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体育产业、卫生健康等领域互联互通,加强健身指导、组织管理、宣传推广、志愿服务等方面的人才培养供给。加强部门协同,畅通培养渠道,推动基层体育管理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提升服务技能。推动竞技体育科研成果与全民健身互通共享,引导退役运动员从事全民健身工作。

(十四)加强督查落实。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本计划,制定出台本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落实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推动公共体育服务标准化建设。持续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在2025年对实施计划推进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辽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